据统计,车祸数据中夜间车祸占60%以上,而在导致夜间车祸的非人为因素中,远光灯眩目成为夜间车祸高发因素,令驾驶者头疼不已。然而很大一部分驾驶者为了方便,一直打着远光灯,而一些深受远光灯危害的驾车者,为了赌气,干脆也开着远光灯横冲直撞。以下是一些有夜晚大灯经历驾车者的真实感受:
“一束远光灯突然迎面射来,照得我眼前白花花一片,慌乱间,车子差点撞倒一位骑摩托车的人。”说起这惊险的一幕,已有14个月驾龄的廖先生仍心有余悸。他说,在闹市区街灯那么明亮,可许多汽车驾驶员仍喜欢把远光灯开得贼亮贼亮。我现在一到晚上,就害怕开车上街……”
“虽然时间已过去近一年了,永安市陈师傅提起去年那起交通事故还余怒未息:他驾驶摩托车在省道307线平直水泥路面行驶时,一辆大货车相向驶来,车大灯把他的眼照得眼花缭乱,他微闭眼睛继续往前开,未发现站在路面右侧的老人,摩托车右手把将老人撞倒在地,“如果不是被货车大灯照得眼前一片漆黑,我怎么可能撞伤人?”……”
某市交警支队一位交警在分析远光灯造成车祸的原因时打了形象的比方———人的生理角度有一个明、暗适应的问题。人的眼睛就好像一架照相机,眼球就是镜头,瞳孔就是光圈,我们的视网膜就是底片。人眼的瞳孔在非常亮的环境中要缩小,以减少进光量,防止烧穿眼底。当到了一个暗的地方,瞳孔要扩大增加进光量,以便能够看清楚周围的情况。可瞳孔放大的速度最快的也需要10秒钟左右,如果夜间行驶每小时36公里,每秒钟就行驶10米,10秒钟恢复视力等于10秒钟开出了100米,基于此,夜间滥开远光灯交通安全就难以保证了。
他还说,其实,司机违规打远光灯,害人也会害己———如果对方司机眼睛出现瞬间盲区时一旦担心自己车子的右侧可能有危险(如深沟、大石头、行人、悬崖等),就会本能地将车往里打,这时极有可能发生撞车事故,造成两败俱伤。